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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商品归类制度变化和完善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01-11 10:48:40    点击数:-   【

海关商品归类|海关报关单退单原因汇总及解决办法。 海关商品归类服务热线:021-65065531

海关商品归类

商品归类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正确认定货物的商品编码有赖于对货物的全面了解和对进出口税则等相关归类法律依据的准确适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企业与海关对同一商品的归类认定不一致而引发双方磋商与争议,特别是企业因商品归类错误,导致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后续补税或行政处罚。那么,企业如何通过正确的商品归类,控制企业税收成本、减少或避免因归类错误而被海关补税和行政处罚,成为企业非常关注的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目前采取最好的方式就是提前归类预裁定。接下来我就介绍一下海关的预裁定。海关归类,海关商品归类,海关归类决定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为世贸组织(WTO)成员,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第三条要求“每一成员应以合理的方式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已提交包括所有必要信息的书面请求的申请人做出预裁定。如一成员拒绝做出预裁定,则应立即书面通知申请人,列出相关事实和做出决定的依据。”这在我国归类制度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海关归类,海关商品归类,海关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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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日中国海关以总署令的方式发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作为商品社会化预归类指导性文件,天津报关协会积极跟进,在天津率先实施商品社会化预归类,并取得了不同凡响的效果,作为标杆在全国推行。海关归类,海关商品归类,海关归类决定
随着时间上的推移,当时先进的制度至今也显示出问题的所在。最突出的就是无法满足对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事项做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归类意见。海关归类,海关商品归类,海关归类决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更好的和国际接轨,海关于2017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并与2018年2月1日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事项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归类预裁定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以海关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商品税号并出具《海关商品归类预裁定决定书》的行为。海关归类,海关商品归类,海关归类决定

文章转自:天津捷诺物流
文章来源:天津报关协会
专家委员会成员 张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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