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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商品价格预裁定重点解读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2-24 09:34:00    点击数:-   【
【原创】
商品价格预裁定重点解读

在总署令【2017】236号第三条中,明确了对于进口货物在实际进口前,申请人可以就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向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

重点说明:价格预裁定只针对进口货物。出口货物不适用于该预裁定的申请,其重要原因其一,出口货物需要征税的情形很少;其次,目前审核价格的重点在于进口货物,从集中资源解决主要矛盾的宗旨出发,目前对于商品价格预裁定制度只适用于进口货物。


预审价与价格预裁定从制度和效力上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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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包含哪些?

包括特许权使用费、佣金、运保费、特殊关系以及其他与审定完税价格有关的要素。我们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中看出价格预裁定的裁定事项。


图片2_副本.png


经预裁定决定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相关要素,具体计入的金额应由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客观量化数据资料自行予以确定。


针对于不同的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在制作预裁定决定书前,都需要企业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下方的“填报要求”,真实地、准确地、完整地、规范地向海关提交商品资料,企业可以参考申请书中所列举的凭证资料,一并提供给接受预裁定申请的海关工作人员。


裁定机关:企业注册地的直属海关,对于上海而言,上海海关关税处是作为上海海关对外进行预裁定的主要负责机关,全国九大外脑机构也将辅助各关区主要负责海关进行预裁定的确定。


法律依据:

1、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的令(总署令【2017】236号)

2、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总署公告【2018】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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