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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0号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解读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11-15 14:06:24    点击数:-   【

公告背景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2022年8月18日,博茨瓦纳东北区(North-East)1个村庄发生口蹄疫,涉及57头牛,其中20头发病,疫点位于我国此前认可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内。WOAH已宣布取消博茨瓦纳口蹄疫疫点所在的6b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状态(8月18日生效)。

公告内容

2022年9月21号,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2022年第90号公告(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取消博茨瓦纳疫点所在区域(编号6b)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禁止上述区域内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

相关链接

(一)我国认可的博茨瓦纳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

检验检疫|2020年1月23号,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2020年第27号公告(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


(二)我国允许博茨瓦纳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牛及相关产品输华

检验检疫|2020年1月24号,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2020年第26号公告(关于解除博茨瓦纳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禁令的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博茨瓦纳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禁令,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牛及相关产品输华。

检验检疫|

海关提醒

公众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动植物检疫司检疫要求和警示信息栏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查询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及禁止进口货物名称等信息

文章转自:上海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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