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索特

您身边的关务咨询专家

在线留言在线留言| 收藏本站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在线关务课堂

咨询热线:021-35383252

猜您想找:

当前位置: 首页 » 康索特新闻中心 » 关务资讯中心 » 海关最新资讯 »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7-25 10:27:00    点击数:-   【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为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纳税义务人符合海关总署2015年2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情形的,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系统)中“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并可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康索特-审价估价)
二、海关总署2015年第27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自查发现”,仅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第四章有关主动披露的规定,并按照海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情形。
三、纳税义务人通过执法系统以电子方式上传材料的,文件格式标准参照海关总署2014年第69号公告附件《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有关规定。海关需要验核纸质材料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审价估价,关务咨询,康索特

海关总署
2017年7月20日
来源:海关热线
康索特关务咨询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关务管理咨询服务,康索特关务专家们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审价估价咨询等服务,为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避风险、提高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康索特小编有话要说:本文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上述观点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如果您有关于审价估价方面的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欢迎您访问www.customs-consult.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778-1611咨询,康索特关务咨询您身边的关务咨询专家。

此文关键字:审价估价 关务咨询 康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