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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如何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估价的?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06-09 11:11:02    点击数:-   【

康索特为您提供专业的进出口商品海关估服务,咨询热线:021-35383253
有很多做外贸的朋友问我:获得的各个国家的海关数据都能看到交易的价格,但这个金额是怎么来的,准确吗?看来大家对这个价格的准确与否还心存怀疑。在此,对海关的估价制度做一个介绍。


说起来,各国的海关对其国家进出口的产品都有严格的估价制度,除了少部分产品有空子可以钻外,绝大部分的进出口商品海关估价都是非常准确的。毕竟“关税”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来源,而且偷逃关税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重罪。


那么海关如何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估价


海关估价,又称海关价格,它是海关按从价标准征收关税时,根据规定的估价准则, 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以下以“中国海关如何对进出口商品的估价”为例进行一个介绍,其他国家的海关也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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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有一个专门的部门---价格监管司,其主要职责就是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价格的监管,我们看看他们是如何做的:


中国海关估价制度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海关估价准则,它对商品的估价主要有以下方法:


1.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CIF)作为完税价格。其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再未能确定的,应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仓储、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2.  对一些特殊进口货物,如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对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对于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3、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FOB),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另外,由于征收出口税会提高本国产品在国外市场的销售价格,降低竞争能力,因此各国很少征收出口税。除了一些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比如中国对稀土等36种商品是征收关税的,但是真正征收关税的其实只有其中的20种。 


总之, 海关估价确定的完税价格除可以凭以计算税款外,还可作为对外贸易统计的依据,作为以价格为准的配额制或许可证制的计算依据以及征收进口环节的其他税费的依据。


文章转自:雷鸣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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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海关估价 估价 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