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索特

您身边的关务咨询专家

在线留言在线留言| 收藏本站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在线关务课堂

咨询热线:021-35383252

猜您想找:

当前位置: 首页 » 康索特新闻中心 » 康索特客户见证 » 客户评价 » 商品归类争议处理 » 当进口产品税号被海关质疑时-进出口监管分析

当进口产品税号被海关质疑时-进出口监管分析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24 09:41:37    点击数:-   【
上海天海康索特为您提供进口商品海关税号质疑问题协助,公司有专业的海关税号归类团队,多年的服务,
专业的产品税号质疑服务提供,更多产品税号质疑问题咨询:021-35383252!

01海关——当进口产品税号被海关质疑时

去年年底,某化学品贸易公司收到属地海关的核查通知。海关质疑公司去年进口的某化学品申报税号的正确性,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查。3月初,海关告知初步意见是该公司税号申报错误,涉及税款1000多万元,并将税号申报错误的行为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置。

海关为什么要开展税号质疑,归类质疑?归类质疑的部门和程序是什么?一旦海关认定企业归类错误,企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以及面对归类质疑企业如何应对?小编这就带你一起了解一下~

上海天海康索特为您提供进口商品海关税号质疑问题协助,公司有专业的海关税号归
类团队,多年的服务,专业的产品税号质疑服务提供,更多产品税号质疑问题咨询
:021-35383252!

1. 海关为什么要开展税号归类质疑?

众所周知,每一类商品都有确定的税号,每一个税号都有相应的关税税率、贸易管制条件。商品归类确定的税号不同,税率和贸易管制条件就会不一样。税率低了,监管证件少了,可能导致少缴税款,逃避许可证件管理,面临海关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可以说,如何正确归类,一直都是企业进出口业务中的关键问题,也是海关监管的重点。

每次进出口商品时,企业都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号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审核确定该货物的商品归类。企业负有如实申报的义务,并对其申报的税号承担法律责任。归类的依据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另外,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

企业最初收到核查通知时,比较疑惑,为什么报关单审结放行了,还要进行质疑归类呢?

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24号令)规定,海关可以根据口岸通关和货物进出口的具体情况,在货物通关环节仅对申报内容作程序性审核,在货物放行后再进行商品归类等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核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以来,海关将税收征管作业后置,建立了专业的税收征管局,通过批量审核、验估以及稽查核查等手段审核企业申报的税号。因此,货物通关放行了,不意味海关认可了企业的归类。目前大部分企业遇到的情形是在货物放行后收到海关归类质疑通知,也有部分是在现场查验通关环节就被质疑。

2. 质疑商品归类的部门和程序?

与价格质疑专门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同,法律没有专门规定商品归类质疑的部门和程序。



从目前企业遇到的情况看,质疑归类的海关部门有:审单、查验、验估、稽查、核查、税管、关税以及缉私部门。需要说明的是,税管和关税部门是商品归类的专业部门,查验、稽查、核查、缉私等部门只是执行税管等归类部门的指令,按照归类部门的专业认定意见执行,一般不会自己直接做出归类认定。因此,在被海关质疑商品归类时,与税管、关税等归类专业部门的沟通至关重要。

如上所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归类质疑的程序。如果是稽查部门对商品归类稽查的,则按照《海关稽查条例》规定的程序推进;如果是缉私部门调查的,则按照《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进行。

法律规定了海关在审核商品归类时的权力,包括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包括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负责;组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检验。同时也明确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得隐瞒情况,拖延、拒绝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等。

3. 商品归类错误面临的责任

目前,海关是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权威机构,其他归类中介服务机构尚不具备进出口商品归类认定的权威性。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无论是法院的司法审查,海关的行政复议,还是海关的纳税争议,最终都会以海关出具的归类意见作为进出口商品的最终归类意见,企业申报的商品编号与海关最终认定的归类意见不同,即构成企业归类申报错误。根据不同的情况,企业可能面临以下的责任:

情形1

最终认定企业有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故意,并实施瞒报、伪报税号的,将会被认定为走私行为;

情形2

如果海关最终认定企业没有逃避海关监管的故意,但是该商品归类为明确的归类,即《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相关归类注释中列明的,或者海关总署已经发布了该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决定的,或者海关曾明确书面告知该商品正确归类的,则海关认定企业主观上具有一定过错,根据行政处罚的过错责任原则,对被认定为申报不实的行为可予以行政处罚;

情形3

如果该商品归类不明确,且该归类属于海关商品归类疑难问题,或者海关对企业申报的税号曾进行过实质性归类,或者海关出具过预归类意见,企业按照海关审核确定的税号申报错误的,此时该申报错误不能归责于企业,则不应对企业的申报行为行政处罚,海关予以删改单纠正或补税。

4. 如何应对税号质疑的建议

(1)当海关质疑企业申报税号时,企业应予以积极主动的应对。首先,提交产品说明和书面归类意见,从商品属性情况及归类规则运用角度表明企业归类的理由。其次,必要时,约见海关归类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归类沟通。最后,当企业与海关沟通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企业可要求提出质疑的海关向税收征管局报送归类申请,由税收征管局做出归类结论。

(2)考虑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因此可以整理产品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好提交行业协会,专业鉴定以及行业专家的意见。

(3)如果海关认定企业归类错误,应及时提供能证明没有逃税故意以及主观过错的证据材料。包括出口商出口时使用的税号,其他国家的归类意见,海关实质性审核的情况,归类是否涉及专业疑难问题等,避免被行政处罚。

(4)如果还没有进入有关核查、稽查程序,海关鼓励企业主动披露的,则开展全面评估,符

5)对于税则税目设置的不尽合理情况,可以向海关提交税则调整修订建议,利用税政调研的机会,积极推动税号优化调整。

(6)对海关确定商品归类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海关作出的相关行政决定依法缴纳税款,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因税号申报不实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相关法律法规

《海关法》第42、43、64条;《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7、15条;《关税条例》第30、31、32条;《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6、9、11条;《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2、3、7、8、10、18条。

合条件的进行主动披露。对于主动披露的,海关依法对申报不实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并免缴税款滞纳金,信用等级调整上也应予以酌情考虑。




文章转自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谢谢!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