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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申报解读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11-28 13:02:17    点击数:-   【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申报解读

问题一

入出境尸体、骸骨的具体定义?

答:入出境尸体、骸骨包括:

(一)入境或者出境进行殡葬的尸体骸骨;

(二)入出境及过境途中死亡人员的尸体骸骨。

注:因医学科研需要,由境外运进或者由境内运出的尸体、骸骨按照中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

除上述情形外,一律不得由境内运出或者由境外运入尸体和骸骨。

问题二

办理尸体、骸骨入境向海关申报需要

提供哪些资料?

答:所需资料如下:

(一)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二)死者身份证明(如:护照、海员证、通行证、身份证或者使领馆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出境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签发的死亡报告或者医疗卫生部门签发的死亡诊断书;

(四)入殓证明;

(五)防腐证明;

(六)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护照、通行证或者身份证等)。

问题三

办理尸体、骸骨出境向海关申报需要

提供哪些资料?

答:原则上应当从入殓地所在口岸出境。尸体、骸骨出境前,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出境口岸海关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二)死者有效身份证明;

(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者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者其他相应的公证材料;

(四)需要运送尸体、骸骨出境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取得国务院殡葬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事国际运尸服务单位出具的尸体、骸骨入出境入殓证明、防腐证明和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

(五)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需要从异地口岸运送尸体、骸骨出境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殓地所在地海关申请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合格的,海关签发《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证书》。

问题四

在入出境或者过境途中发生人员死亡,

需要运送尸体入境的,托运人或者其

代理人向海关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二)死者有效身份证明;

(三)有效死亡证明或者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鉴定书。

问题五

哪些情况禁止尸体、骸骨入出境?

答: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判定为卫生检疫查验不合格:

(一)外部包装不密闭、有破损,有渗漏、有异味及病媒昆虫的; 

(二)进出境尸体未经防腐处理、包装入殓的;

(三)入境途中死亡且死因不明的。

对于卫生检疫查验不合格的,可按规定进行相关检疫处置。 根据规定情形应当火化,但是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同意火化的,禁止入出境。

二、疑似或者因患检疫传染病、炭疽、国家公布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新发烈性传染病死亡的尸体、骸骨,禁止进出境。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问题六

邮寄、携带骨灰如何办理入出境?

答:邮寄、携带骨灰进出境的,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供逝者火化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以便海关核实,具体情况以现场海关审核为准。




文章转自:上海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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